第1120章 我不殺伯仁
前期的工作,梁振海已經做好了。
簽合同就是走一個過程,就具體的細節商量商量。
“并州市這邊,就太鋼飲料廠的産權出售合同,有沒有什麼特殊的要求,或者說是,有沒有額外的規定?”陸浩問道。
即便是飲料廠經營不善,要轉讓産權,要出租,或者說是要兼并,重組,等等,但合同裡面可能會附加上各種條件。
一個是這些飲料廠是國營的單位,有傲氣在裡面,即便因為經營不善,要倒閉,或者是要怎麼樣,可終究還是瞧不起私人,員工有可能會鬧情緒,不願意被私人收購,這個時候,想要讓員工這邊不鬧,安分的被私人收購,不産生别的變故,就會在合同裡面增加額外的條款。
另外一點,則是為了避免飲料廠出售産權後,新老闆不要裡面的員工,導緻大量的員工下崗,産生不好的影響,飲料廠所屬的上級單位在出售飲料廠的時候,也會額外的增加條款,要要收購飲料廠的同時,也要将裡面的員工安置好,給他們提供就業崗位,不得随意的開除。
這樣的事情在江城,陸浩收購百貨店,飲料廠,還有制衣廠的時候都發生過。
就業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。
上山下鄉的活動,早在50年代的時候就開始在做了,最主要的原因,其實也是因為就業的問題。
城市裡面的工作崗位就那麼多,但是人口卻在急劇的增長,如果太多的适齡青年沒有工作,就會鬧事,繼而影響城市的運轉,所以就利用農村吸納這些适齡,但是卻沒有工作崗位的人,讓他們不至于因為閑着沒事在城裡搞破壞。
同時,還能将他們的勞力利用起來,發展農村,開拓農村。
“太鋼飲料廠一共有七百多名員工,占地面積達到了1.5萬餘平方米,購買飲料廠的産權這件事情,飲料廠的員工已經知曉了,廠裡的領導,還有并州市裡給他們通了氣,已經有将近100多名員工表示不願意繼續在飲料廠工作,這部分人,無論他們是回家待着,又或者是有别的出路,咱們都不用管他們,剩下的人,陸老闆你如果想要将他們都開除,也沒有關系。”梁振海說道。
“對了,忘了跟你說件事情了,太鋼飲料廠這邊早些天就已經停産了,積壓的汽水也都發給了員工,權當是給他們的工資補償。”
“那些不願意在廠裡繼續幹的,也離開了飲料廠,不過他們住的還是飲料廠的職工宿舍,沒結婚的就住單身宿舍,結了婚的就住家屬院。”
單身宿舍,一般都是好幾個人住在一起,這麼做是為了節省資源,因為好多廠并沒有那麼多房子可以給職工分,房子優先提供給那些結了婚的,沒結婚的就隻能是在一起擠一擠。
而且,即便是結了婚的,在很多時候也會有區分,得要根據貢獻,根據評分,确定分房的資格和大小。
不管哪個地方,基本上的操作都是如此。
即便是市裡,日子其實也不好過,人均居住面積其實沒有農村大,隻是說市裡各種設施會比較齊全,無論是教育,醫療,交通,等等,資源傾斜的程度比農村要大不少。
“是梁老闆你從中說了些話,做了一些事,所以廠裡面的這些員工才能随意的處置,甚至開除都沒問題?”陸浩問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