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中。
參與廷議的衆大臣中,有太多起義從龍元勳。
宋之普、陳函輝、柯夏卿,這三位台州天子首義元從,内閣換了幾茬人,但他們三個都沒動過。
還有于颍、張國維,也一直在内閣裡。
六大殿閣大學士,僅有一個祁彪佳不是最初協謀元從,卻也是紹興人,也是最早響應的大臣,如今也一直留在内閣為次輔。
徐石麒、沈宸荃、虞大複、陳潛夫、錢肅樂、孫嘉績、熊汝霖、沈文忠這些心腹元從,也都加内閣大學士銜,授尚書、通政使、大理寺卿等正卿之職。
還有如掌印都給事中華夏,掌道禦史顧炎武等這些人,那都是皇帝底氣所在。
正因有他們,所以皇帝能一路走到今天。
當然,此時還有無數沒有出現在這裡的将領們,王之仁、張名振、王相、吳凱、鄭繼武、鄭遵謙等一員員大将,更是皇帝最硬的底氣所在。
“咱們總還不能不如滿州鞑虜吧?”皇帝大聲問道。
“看看鞑子是如何對八旗的,他們宣稱滿州甲兵系國家根本,對八旗兵丁給了很高的優遇和撫恤。
入關之前,計丁授田,每丁給地三十畝,免收稅賦。
披甲當差的另有饷銀。入關之後,八旗前鋒、護軍、領催、馬甲,每名月給饷銀二兩,年初再提升,前鋒、護軍、領催月給銀四兩,馬甲月銀三兩,年支米二十四石,出征另給行糧!”
“每年端午、中秋、春節三個年節,還有賞銀,可達俸銀一半。”
“另外每年還有兩包鹽,馬甲還有額外的草料錢和養馬錢。”
“八旗兵丁除兵役外,壯丁差徭雜役等永停輸納!”
“而他們的行糧也很豐厚,派往出征的官兵,軍官按品級給兩年俸銀,馬兵十五兩,步、守、新募兵丁各給六兩銀。
“他們的撫恤也很豐厚!”
朱以海說這些的時候,其實是有些感慨的,鞑子為何能戰,就跟他們的這些待遇有關,當兵的有這麼好的待遇,那自然能打敢沖。
其實八旗兵,本質上跟明朝的衛所軍丁沒什麼差别,都屬于軍戶,唯一任務就是訓練打仗,給他們分田,發饷銀,平時訓練,遇戰事出征。
出征還有月糧,打的好還有賞賜,就算受傷戰死也有豐厚的撫恤。
這種制度,其實最能激勵,隋唐時的府兵制,本質上就是這種,當兵的有基本的保障,待遇也還好,甚至免除稅賦雜役等等。
明初的衛所制開始也還可以,隻是後來漸漸的就爛了,當兵的都當成乞丐了,這還有什麼戰鬥力可言。
鞑子的撫恤,不分滿州蒙古還是漢軍八旗,凡是正身旗人,任巴牙喇護軍者陣亡給白銀二百兩,馬甲步甲都是一百五十兩,如果是漢人家奴臨時充甲兵戰死亦給銀一百兩,這是一次性的現銀撫恤,還不包括喪葬費以及立功的津貼等。
綠營待遇低一檔,馬兵陣亡撫恤七十兩,步兵是五十兩。
一般安葬費等都還有十兩銀子。
軍官的撫恤更高,比如提督陣亡,撫恤八百兩。
“諸位,你們聽聽,鞑子一群關外蠻夷,但對于八旗兵丁的糧饷和撫恤,是不是讓我們羞愧?他們當初在關外隻占據一隅之地,卻能敢拿出這樣的豐厚糧饷撫恤來,為什麼我們卻不能?”
大明以前規定,軍官陣亡,由嫡長子繼承職位,如果兒子年幼,可以給全額俸祿一直到成年繼位職位,沒嫡長子,則嫡長孫。甚至還可以借職給兄弟等。
如果是士兵陣亡,無人承襲位置,就給三年全額軍饷,随後減半,如果有子弟承襲士兵位置,則隻給喪葬費。如果病故,無人繼承位置,則給父母妻子終身半份軍饷,如果士兵陣亡,給予妻子三年軍饷,随後終身,月給三到六鬥糧。
以前明朝是衛所軍戶制,一旦當兵,就成世襲軍戶,戰死了就要由兒子繼承當兵,沒兒子則兄弟頂替。
有接替的,那陣亡後隻給點燒埋銀子。
沒人繼承,給三年的糧,一月一石,三年就是三十六石糧,随後妻子領半祿,也就是一個月給三到六鬥,如果妻子改嫁就沒了。
當然,明朝衛所糜爛,财政困難,連那些當差的衛所守兵,都拿不到月糧,一直拖欠着,那些遺孀們的那點月糧就更難拿到手了。
就算能拿到手,對比鞑子的撫恤,那也是相差巨大的。
同樣是一條命,在戰場上本來應當是等價的。
結果鞑子的命卻比明軍的貴上好多倍,人家優厚待遇,無後顧無憂,自然奮勇敢戰,明軍平時吃不飽穿不暖,餓着肚子上戰場,家裡妻兒老小還在挨餓,這怎麼打仗?
甚至戰死了,家人也沒保障,那就是白死。
誰願意拼?
朱以海給禦營士兵提高了軍饷,提高了軍功賞賜,也提高了戰死受傷的撫恤等,之前是戰死給十兩。
後來提高了些。
“諸位,我們要跟鞑子打仗,要想打赢鞑子,不能光一味要求将士們勇敢、犧牲,首先就得給他們提供跟鞑子起碼一樣的铠甲武器,提供給一樣的糧饷,甚至給予一樣的撫恤保障,如果我們做不到這些,也就沒有臉去要求他們比鞑子還勇猛敢戰!”
“災害時,治災先治吏,
戰争時,治國先治軍!”
“要治軍,先要厚賞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