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:巨額賠償
周揚報案的話一出,陳建英心裡頓時打了個突突!
雖然不知道周揚身上的傷到底有多重,但是看着臉上嘴裡身上都是皿,應該是不輕。
一旦驚了公,先不說自家老二會不會被判刑,最起碼是要被關上一段時間的。
而且按照辦案程序,公安肯定會進村調查的。
自己是生産隊的大隊長,查兒子的時候會不會連自己一起查,這還真是一個未知數。
想到這裡,陳建英急忙說道:“周知青,不過是年輕人之間的小沖突而已,沒必要驚公了吧?”
周揚語氣冰冷的說道:“陳隊長說的倒是輕巧,你知道毆打他人會被怎麼處理嗎?”
“根據華國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緻人重傷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“通俗的說,故意傷害緻人輕傷的,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接着周揚繼續說道:“我這傷雖然夠不上重傷,但是輕傷肯定是沒跑,這一回我肯定要把他送進監獄吃牢飯!”
陳建英雖然是生産隊的隊長,但畢竟是一個沒見過啥世面的泥腿子,聽到這話頓時懵了!
他沒想到周揚的目的竟然是要把自家老二送到牢裡去,這事情可就難辦了!
陳鋼也懵了,當即驚慌失措的喊道:“姓周的,不就是打了你一拳嗎,老子讓你打回來不就行了,至于嗎?”
周揚不屑的看了他一眼,一點搭理他的意思都沒有。
李豐年畢竟是當過兵,且還上過戰場殺過敵的人,他一眼就看出自家女婿隻是流了點鼻皿,并無大礙。
他這樣說,八成是吓唬陳家父子的。
想到這裡,李豐年當即說道:“既然周揚要驚公,那就讓公安處理吧!建國,你去公社跑一趟吧!”
“不能驚公!”
接着陳建英瘦幹的身體向前走了兩步,對着李豐年說道:“李支書,這事兒說大也不大,咱隊裡能解決,沒必要驚公吧!”
李豐年卻淡淡地說道:“老陳,這當事雙方一個是你兒子,一個是我女婿,咱倆必須得避嫌,免得被人說偏袒自家人,讓公安處理誰也沒話說!”
陳建英當即說道:“李支書,這事兒畢竟發生在咱隊上,真要是鬧大了,會毀了咱八寶梁大隊的名聲的!”
“那你說咋辦?”李豐年看吊的也差不多了,當即說道。
“要不這樣吧,我們家出20塊錢作為陳鋼打人的賠償,這事兒就這麼算了,可好?”
不等李豐年開口,周揚就果斷的說道:“不好,20塊錢就想私下和解,陳隊長怕是不知道人身傷害的賠償标準吧!”
“這...”
周揚再次說道:“既然陳隊長不知道,那我就給你科普一下:作為打人的一方,你們要賠償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,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,包括、誤工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住院夥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。”
“而且,根據規定,在打架鬥毆事件中,受害人構成輕傷的,負有責任的一方要承擔刑事責任。公/安機關會以故意傷害罪立案,至于打架構成輕傷怎麼判,法院會根據犯罪情節、社會危害程度及受傷情況做出判決,通常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并且,犯罪嫌疑人還要承擔民事賠償。”
“也就是說,這個錢不管陳鋼是不是會被判刑,他都必須賠!”
聽到這話,陳家父子再次懵逼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