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一山剛被任命為重建總指揮,黃大嶺便找上門來了。
黃大嶺兩個要求,第一要求是虹橋仍然歸他建。這次是承建,俗稱包工頭。
如果許一山不能将承建任務交給他,他的第二個條件就是将保證金退還給他。
許一山聽完他的要求,抱歉一笑道:“黃總,實在對不起,兩個條件我都沒辦法答應。”
許一山以黃大嶺公司沒有資質為由,拒絕黃大嶺承建。
至于保證金,許一山建議他走上訴的法律途徑。畢竟,茅山縣法院已經裁決,他違約在先,按協議規定,洪山鎮可以不退他的保證金。
黃大嶺聞言,臉色便沉了下去,似笑非笑道:“你們不能這麼黑。我的保證金可是兩千萬。你們不能一分錢不退。”
許一山笑道:“不是我們黑。我們也是按規矩辦事。黃總你要覺得不合理,辦法有很多。”
黃大嶺壓低聲道:“你知道這筆保證金裡,都是誰的錢?”
許一山故作吃驚道:“不是你黃總公司的錢嗎?”
黃大嶺搖搖頭道:“我哪有那麼多的現金。不瞞你說,這筆錢裡,是有我一部分。但是,縣裡幾位領導都有股份在裡面。”
許一山警惕地問:“那些領導有股份?”
黃大嶺莫測高深地笑,道:“這是商業機密,原諒我不能告訴你。”
許一山哦了一聲,小聲嘀咕道:“不是說,領導幹部以及子女都不能經商嗎?”
話一出口,馬上想起黃大嶺的身份,趕緊解釋道:“我覺得這種硬性規定也不完全合理。比如你黃總,除了做生意,對什麼都沒興趣。如果你不被允許經商,難道等着天上掉餡餅啊。”
黃大嶺豎起大拇指贊道:“許兄弟你這話我喜歡聽。本來就是,人總不能等天上掉餡餅。”
許一山心裡想,黃大嶺這時候說出來公司有領導股份,應該不是信口胡說。
但如果真如他說的這樣,這件事就有些麻煩。
領導入股,自然是想賺錢。如果錢沒賺着,連本金都折進去了,他們肯定不會善罷甘休。
保證金官司是他親自出庭應訴的,他引經據典,口若懸河,在法庭上舌戰黃大嶺律師,最終迫使法院作出了公正的裁決。
但是,法院在裁決書上留了一個後門,那就是雙方協商解決。協商不成,再執行裁決。
現在的問題是裁決書下來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,黃大嶺既沒主動提出協商,也沒明白表示上訴。倘若他現在再上訴,已經超過了上訴期限。
這樣就讓問題變得十分棘手起來。
許一山本意并沒有想要沒收黃大嶺的保證金。他也知道這筆錢不好拿。
黃大嶺敢一次性拿出那麼多保證金,沒有一定的把握,他不會沖動。
黃大嶺毀約,目的是想以建橋換取洪山鎮小平原的土地權。許一山就是因為不願意将小平原交到他手裡,才會主動出庭去應訴。
他想得很簡單,隻要黃大嶺放棄攫取小平原土地權的夢想,他願意退一步,讓黃大嶺全身從重建計劃裡退出去。
現在的情況是,即便許一山想将保證金全數退還給他,他也拿不出錢來退。
黃大嶺的保證金當初是交在洪山鎮的财政所,段焱華堅持将保證金留在洪山鎮而不劃賬去縣财政,當時居然沒人提出異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