蕭淩天淡然拿起一杯酒。
現在,他有充足的把握,拿下科埃利奧城。
“現在,立刻動員所有戰奴。”
“我帶回來的武器铠甲全部分發。”
“我會親自教導他們十五天。”
“十五天之後,出發前往科埃利奧城,我們要在冬季結束之前,成為科埃利奧城的主人。”
蕭淩天知道跟他們解釋不清楚,幹脆不解釋,隻讓他們知道怎麼做就行了。
接下來的十五天,所有戰奴戰意昂揚。
他們不在乎其他。
看着身上的铠甲,手中的刀槍,他們有充足的信心去戰勝所有人。
這批戰奴中,有一半是來自達克羅斯那邊。
他們都身經百戰是其次,關鍵是他們知道,一套铠甲,在戰場上能發揮如何恐怖的戰力。
普通戰士一對一,誰都可能死亡。
但是有了這铠甲和刀槍,他們隻要結成戰陣,一百人就敢硬憾一千人,一千人,能沖散數萬人。
這就是戰場!
有的時候,質變的戰力,是數量無法彌補的。
安吉爾等人卻都是憂心。
科埃利奧城,在他們眼裡,現在就是無法撼動的龐然大物啊。
蕭淩天卻沒在乎。
他已經對這個世界有了不少了解。
要控制一個區域,根本不需要全部征服所有人。
他隻需要征服領主一個人就行了!
就比如這卡門鎮。
拿下了領主一家,其他的奴隸們,根本沒有任何反應。
他們隻要是領主府發出的命令,那就聽從就是了。
對他們來說,換個主人,有什麼區别?
不管換什麼主人,他們都是最苦逼,每天在死亡線上掙紮的那些人而已。
所以,擒賊先擒王,在這個世界上,擁有遠比人間世更好的效果。
隻要抓住科埃利奧,整個科埃利奧城領地内的數十萬人,不過是一個使者,一道命令就能安定下來。
甚至,無需攻城,無需兩千甲士。
隻需要一支精銳的隊伍,直接通過安吉爾的密道,進入科埃利奧城,突擊領主府就夠了。
“我要教導你們的,是戰陣殺伐。”
“能學的最好的,我會親自帶上,去收獲你們的榮耀。”
“當然,還有财富。”
蕭淩天拿起一杆長槍,雙手握住,往前猛然突刺。
前方一個厚重的木人,當場被刺穿。
戰場之上,陣列之中,最重的就是長矛突刺。
穩準狠快,誰能做到,誰就是最精銳的。
接着,他拿出一把刀和一面盾牌,這是單兵格鬥所用。
長槍不合适單打獨鬥。
尤其是城市裡的小規模巷戰,短刀盾牌小弩才是王道。
看到蕭淩天親自傳授,所有的戰奴都瞪圓了眼睛。
身為戰奴,他們更清楚學習到更好的戰鬥機巧在戰場上意味着什麼。
但是沒有太多時間,蕭淩天能教導的,也隻是最基礎的戰鬥機巧。
可這就足夠了。
在這個世界上,根本沒有系統的戰鬥教學。
所有人的戰鬥經驗,都是自學而來,在生死之間的摸打滾爬中而來。
十五天之後,蕭淩天也挑不出太過出色的,隻是挑選其中略好的八百人上路。
這就足夠了!
科埃利奧城的領主此刻松了口氣。
派出去的使者沒回來,但是卡門鎮的使者到了。
因為派過去的使者,路上遭遇大風雪,使者病倒了,無法行動。
但是他們堅持到了卡門鎮,卡門鎮得到命令之後,立刻安排使者會彙報領主。
這當然是蕭淩天安排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