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.謀槍
第二天早上,趙軍是被兩個妹妹吵醒的。
從炕上起來時,他隻覺得前兇、後背、大腿、小腿等身體各處都有不同程度的疼痛感。
這純是被趙有财給錘的。
“快吃飯吧。”王美蘭像沒事人一樣,把早飯給趙軍端到炕桌上。
相比昨晚的三葷一素,今天的早飯就簡單的多了,大碴粥配鹹菜、鹹雞蛋。
就在趙軍往碗裡摳鹹雞蛋的時候,就聽到王美蘭說:“那野豬肉我都給裝上了,一會兒吃完飯就給你大姐送去吧。”
“不用等我爸了?”
“不用。”王美蘭道:“你這次去,别忘了問問你工作的事。”
“行,我知道了。”趙軍應了一聲,但心裡并沒在意。因為他知道,如果不出意外的話,再有三兩個月,自己就能上班了。
而給他安排工作的不是别人,是他大姐夫的親爹。也就是永安林場二把手,生産廠長周春明。
趙軍吃過飯,回屋休息了一會,穿好外衣、外褲,跟王美蘭打了個招呼,便拎起準備的好的野豬肉就往外走。
王美蘭給趙春準備了四個野豬蹄子,還有十斤左右的野豬肉。
按理說,趙軍能把近百斤的野豬肉從山上給背下來,那背這不到二十斤的東西,走十多裡路根本不費勁。
可就在趙軍一出房門,想把麻袋往肩上扛時,突然感覺到左大臂、後背都好疼。
“唉!”趙軍歎了口氣,疼就疼吧,總比在炕上躺兩天要好的過。
話雖如此,可心裡還是有些郁悶。重活一世,兩世加起來也是八十多歲的人了,竟然還鬥不過趙有财。
趙軍吃力地扛着麻袋出了門,一出門耳邊就傳來了李寶玉的聲音。
“你們瞎說啥呢?我這可不是我爸打的,我這是讓野豬給挑的……”
“你們是不知道啊,那昨天我眼看着野豬把我哥哥挑翻在地,我當時是怒從心頭起,惡向膽邊生……”
“我雖被那野豬連挑七七四十九個跟頭,但我……”
“你看我沖到野豬近前,高舉大斧,手起斧落,就聽咔嚓一聲,皿光崩現!”
看着大槐樹下,比比劃劃胡亂吹牛的李寶玉,趙軍無奈地撇了撇嘴,自己這兄弟不去說書都委屈他這塊材料了。
“哥哥!”正在手舞足蹈的李寶玉突然眼角餘光掃到趙軍,便向他跑了過來。
李寶玉一動,原本那些圍着他的人,視線都不由自主地随着他向趙軍飄來。
當然了,他們這樣并不是因為李寶玉白話的多麼吸引人,完全是因為李寶玉手中那塊還帶着不少肉的野豬肩胛骨。
今天一大早,金小梅早早地就起來,烀了滿滿一大鍋肉。
這李寶玉在家吃過了飯,就拿着帶肉的骨頭出來顯擺,順便宣揚一下自己的“光輝事迹”。
隻不過,他口中的那些光輝事迹,多數都是他自己杜撰出來的。
昨晚挨了李大勇一頓胖揍,李寶玉被打的鼻青臉腫,晚上睡覺的時候,疼的翻來覆去的睡不着覺。
那時的他,不但肉體上飽受摧殘,精神上也遭受了一定的打擊。
因為李寶玉能夠想象得到,明天自己頂着這麼一副面孔出門,不定怎麼被村裡人笑話呢。
可要是不出門,這得養多少天能養好啊,這年紀的大小夥子哪能在家裡憋得住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