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陛下,黃河改道,河南山東北直三省四十餘州縣百姓受災,如今定下黃河奪大清河出海之策,在固定新河道,要修堤,大堤一修,那就是八百裡河道,上百萬畝地被毀。這麼多百姓,如果不能安置好,如何能行?”
文安之很不滿王之仁過于奉承皇帝,一句話,就要把這數百萬畝的故道河灘地都送給皇帝,這也太過了。
何況這四百萬畝僅是徐州以上故道的,徐州以下還有九百裡故道河灘呢。
王之仁可不管這些,他現在是次輔也是總理大臣,但他對皇帝可是很忠心的,尤其是經曆上次事件後,更是堅定的站在皇帝身後。
“元輔說的也沒錯,但對于新河道受災的百姓,朝廷也早有安置了。就算還有災民沒安置妥當的,我以為,也可以直接遷移去台灣。現在台灣那邊到處都是沃土,現在才二三十萬移民,台灣四府就算再遷移二三百萬人過去都容的下,土地任由開墾,每丁可墾百畝,不比擠在山東淮南強?”
文安之認為遷去台灣,對百姓而言,太過遙遠,而且那邊現在一窮二白,過去後也不易生活,如果能在中原就近安置,無疑會更好。
“這事可以由百姓自己選擇,去台灣的,朝廷可以承擔路上開銷,到了那邊後,發放無息的貸款,借給耕牛種子農具等,允許他們一家圈地百畝,且五年内不起科,從第五年起到第十年,也隻征半賦。”
文安之則反駁,“移民台灣于國有利,但也得一步步來,移民太多,朝廷也無法保障民生等,這借貸耕牛種子農具等,數量太多能夠提供的了嗎?”
首輔次輔頭一次激烈交鋒。
互不相讓。
朱以海不動聲色的看着兩位大學士,等他們都吵的差不多了,才緩緩出聲。
“移民台灣是朝廷的基本策略之一,不過文相說的也沒錯,得考慮保障和承受能力,咱們經過這幾年的大規模移民,也才移民三四十萬人過去,一年也就移民十萬左右,這還是東南的江浙福建廣東各地通力合作的結果。”
當年顔思齊鄭芝龍他們日本造反失敗跑到台灣,到福建大陸招貧困百姓過去屯田種水稻和甘蔗,一人給安家銀三兩,三人給頭牛,用船運到台灣,屯田墾荒,結寨自保。
而朱以海移民台灣,則是在圍攻台灣荷蘭人的時候,一邊圍城一邊屯田,然後不斷從内地把災民、饑民移過來。
當時許多内陸饑民、災民們,因兵禍天災饑荒,都快餓死了,根本不需要什麼條件,隻要給口吃着就走。
一路提供吃的,到了沿海港口,裝船,一船船的運往台灣,上了岸後,再分成一個個開拓營。
最早就是實行的營寨式墾荒,就是耕牛、農具、種子,甚至是口糧這些,全是官府提供的,也由官府管理。
集體墾荒,能有飯吃他們就滿足了。
種水稻種甘蔗,建榨汁坊等,收成所得後,屯營會根據屯民的年紀、老弱、男女,以及平時表現,分定等級,給予屯糧,相當于是屯田分成,等于是雇工。
屯田三年後,這些屯民們也開墾了不少田地,同時也積累了一些錢糧,房屋什麼的也都有了,這個時候朝廷才正式給他們分田。
每丁給十畝屯田,然後再允許他們每戶圈地,加屯田可圈滿百畝,算是正式落籍了,他們也可以向官府購買耕牛農具等。
有三年的集體屯墾,也算是渡過了最艱難的開頭,有了立身之本。
而朝廷的屯營,又接納新的移民過來,一邊繼續集體屯種,一邊繼續開荒,朝廷把屯田所得,除去分給屯民的,剩下的則用做移民、買牛買農具種子等費用。
除了官府的招募災民饑民移民外,官府這幾年也一直鼓勵百姓移民過來,願意來的,可以免費搭船來。
每戶可圈荒地百畝開墾,也可以向官府借一筆無息移民墾荒貸。
也歡迎那些豪強地主富人過來墾荒開發,不管是墾荒建甘蔗園、棉花園、稻園,還是來建作坊開店鋪這些,朝廷都歡迎,都還有稅賦等優惠。
現在台灣福建人最多,漳州人、泉州人、福州人,然後潮汕、惠州人等也不少,又有些淮南移民,甚至山東移民。
擊敗了荷蘭人後,也接收了些荷蘭殖民者留下的奴隸。
同時明軍駐防荷蘭,也把卷屬遷往台灣落戶安家。
因為朝廷鼓勵百姓移民台灣,也積極的招募饑民窮人過去,對入台的百姓是允許他們每戶圈地百畝,所以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福建地區,大量百姓前往,廣東的潮汕惠州等地也有大量百姓過去。
相比起曆史上清朝收複台灣後,嚴禁偷渡台灣的這種政策,可以說紹天朝的政策支持鼓勵是最重要的,特别是給予無息貸款,允許圈地,借貸耕牛種子,新墾荒地五年不起科,五年半賦,這些無不吸引着無數百姓前往。
現在四個府城,也有幾分城的樣子了,城裡也有官衙、街道,有些作坊、鋪面,幾個港口,更是定期有船往來不斷。
說到底,台灣确實條件還不錯,就算墾荒種地,也能很快溫飽,不少移民都是一部份地種水稻,一半自給一半售賣,另一半地種甘蔗,收了甘蔗賣給糖坊,能有不錯的收益,甚至在閑時,還能去工坊、碼頭做工賺錢。
“兩位愛卿不必争吵,朕覺得,可以折衷一下。”
“故道雖有許多灘地,但需要整治才行,朕看可以适當移一些新黃河地百姓過去,每丁給上田十畝,中田二畝半折上田一畝,下田三畝折上田一畝,授田時,可以上中下田搭配。”
“陛下,直接售田不妥,應當變價出售,可以分期,但不能白給。上田三兩一畝,中田二兩,下田一兩,朝廷變價賣地之錢,可以用來疏浚河漕、修建水庫、修灌既水渠,這樣既能防洪蓄水,也能在旱季時放水灌既。
把這一千五百裡高高壟崗,變成一節節水庫。”
隻要能把水庫修起來,實際上還能把更多的灘地變成中産甚至高産糧田。
“可以安置移民十五萬戶。”
朱以海搖頭,“安置不了這麼多,就算一戶十畝地,這也得一百五十萬畝上田,整個河灘也沒這麼多地,安置十萬戶應當是差不多了,差不多一戶能有十畝地。”
年畝産百斤都達不到的灘地,朱以海提出也變價發賣,但買了也得按朝廷規劃用地使用,比如種林種果,或者建水塘水庫這些。
好的灘地,變價給新河道的災民安置用。
剩下的最後談了半天,朱以海打算他掏内帑銀子買了,這筆銀子上繳戶部國庫,他買下故道其它灘地後,還有附加條件,得按朝廷規劃整治故道,尤其是還得疏浚河道,要修水庫等。
當然,朱以海自己掏錢修的水庫,以後也有資格建水力碾房磨坊、鍛坊等,也有資格需要用水灌既的田主們收水費,當然,水費标準也得由朝廷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