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二十五日下午,遼河堡。
遼河堡憲兵司的都司李威正帶着人在前面巡檢。
憲兵們把眼睛睜得大大的,連周圍的一隻蒼蠅都不敢放過。
平日裡,整個憲兵司的氛圍都是極其嚴肅,不苟言笑。
其實這群憲兵不是在巡視邊防安全,而是在巡視駐邊軍隊的紀律。
在遼河之畔有不少崗哨,他們日夜盯着對面的動靜,不敢有絲毫懈怠。
今天也同樣如此。
下午兩點鐘的時候,太陽正大,河邊崗亭的士兵有些困頓。
李威帶着人過來後,那些士兵立刻就打起了精神。
突然,前面不遠處,有一群人從樹林裡偷偷竄過去。
“老大,前面好像有人。”
李威定眼看去,所有人立刻引起了警覺。
李威打了個禁聲的手勢,然後十幾個人快速朝那個方向沖去。
他們的動作非常快,很快就抓到了那夥人。
是一群走私者。
大明已經封鎖了與遼東的所有貿易,但是架不住在巨大的利潤面前,有人走私。
事實上,這幾年,從遼東走私的還真的不少。
畢竟廣甯、錦州、甯遠等等地方都有有錢人,這些人對遼東的貂毛、人參,都十分喜歡。
有錢賺,就有人敢幹。
而邊防軍的态度就是見一個抓一個。
為什麼?
因為這裡面肯定有許多建奴的細作喬裝打扮成商人。
所以,肯定是嚴令禁止的。
而一旦過了遼河,進入明軍的地界後,民間有專門僞造通行證來獲取暴利的,當他們拿到通行證後,就能立刻将走私的身份洗白。
然後大搖大擺在遼西一帶買賣商品。
此時,李威抓住的這夥人,就是走私的。
他們用馬匹載着大包大包的貂,還有十幾顆人參,這些足足可以賺幾百兩(約五六十萬元)銀子了。
按照慣例,這些都是要被沒收的。
按照慣例,每一個人都被要搜身。
于是,李威就搜出了一封信。
李威打開信一看,臉色立刻陰沉下來。
因為這封信是寫給錦州總兵吳三桂的,而寫信的人不是别人,正是建奴酋首皇太極。
李威看着那個人道:“這信是誰給你的?”
“大人,我什麼都不知道,隻是有人出了10兩銀子,讓我将這封信帶到錦州城!”
“誰?”
“我不認識那個人。”
“把他抓起來!”
“大人饒命,小人是冤枉的,小人就是個做小本買賣的商人!”
“小本買賣?這貂毛和長白山人參是小本買賣?”李威冷哼一聲。
很快,這批人被抓起來,然後開始言行逼供。
最後得到的結果就是,這封信是沈陽一個叫範文程的人給他的。
才下午的時候,就水落石出了。
這事牽扯到總兵通敵,屬于極度嚴重的事,李威的級别很顯然無法全權處理此事了。
按照憲兵司的辦事流程,他必須上報。
上報給誰?
他有兩個上司,一個是遼東憲兵司司丞張浚,一個就是遼東督師袁崇煥了。
為什麼有兩個上司?
張浚是直屬上司,而袁崇煥是最大的領導。
這種事,他必須兩者都要上報,這是流程。
所以,當天李威便将這些人帶到了廣甯城,交給了袁崇煥,包括那封信。
按照流程,所有違反軍紀的證據,最終都得拿到憲兵司備案留存。
所以,當袁崇煥看完這封信後,李威必須立刻送到遼東憲兵司衙門。
于是,這個時候,張浚和袁崇煥的矛盾點就凸顯出來了。